鍾先生有一雙很舒服的手。
滑滑的,嫩嫩的,肉和骨的比例剛好,握起來不會肥膩膩,也不會被骨刺到,明顯是一雙沒有吃過苦的手,跟他平時的阿叔形象很不搭嘎。
我還記得拍拖初期,我緊張得要死,怕他會嫌棄我的手粗粗的。
我很喜歡握鍾先生的手,他的手握起來嫩滑又清爽,也不會有手汗,不會黏膩膩的惡心感,溫暖。
上街時我會拉著他的手,十指緊扣那種握法,習慣了,總覺得這樣最舒服;在家裡也會握著他的受看電視,睡覺時也會握著他的手睡覺。
這樣每天握手好像已變成一種像呼吸一樣自然的動作,有時根本就是不自覺的握起手來。
這雙手在我難過的時候為我撐起一個臂彎,形成一個舒適安全的靠山,讓我可以安心地發脾氣,哭泣,甚至苦惱。
明明只是一雙平平無奇的手,卻在我的生命重發揮著莫大的功效。
我終於明白「執子之手」對美好意義。
握手,看似最自然不過的小動作,卻包含了千言萬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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