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14 January 2012

366。14

今天下午陪鄧太逛街,買衣服。
結果大豐收的是她,而非我們。
我喜歡看她笑呵呵試衣服,在鏡子前左招右照,詢問我們意見的樣子。
擔心價錢,卻也樂在其中。
物質能夠帶來一時的快樂。
我不排斥這樣的快樂。
在能力範圍內滿足自己所可以負擔的物資,又能夠讓身邊種要的人眉開眼笑。
何樂而不為?
就是為了看到這樣一朵朵開心的笑顏,我很努力地賺錢,讓大家都可以開開心心地生活,偶爾奢侈地寵溺一下自己。
微笑,縱然一整天頭痛到爆炸,但一笑春風化雨。一點頭痛算甚麼?

噢!對了今天成功堅持跑了40分鐘。I'm proud of myself.繼續努力,10km,是今年微小的目標,我想完成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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